曾遭诬判入狱 湖北陈全龙再次面临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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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警察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对法轮功学员陈全龙实施监视居住,日前又将他构陷到广水市法院,欲图实施司法迫害。陈全龙七年前曾被广水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陈全龙今年六十岁,原广水市地税局干部,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体弱多病,患有偏头痛、肺结核、肠炎、腿风湿等多种疾病,再加上沉湎赌博、妻子三次流产、结婚五年无小孩,家庭濒临崩溃。而修炼法轮功后,炼功近两个月,身体上各种疾病就神奇消失了。也顺利地有了小孩,家庭和好如初。陈全龙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在单位兢兢业业工作,廉洁自持,二十年来未用国家一分钱医疗费,未与任何人吵一次架,未贪占单位和他人一分钱。

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遵循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陈全龙遭到一连串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黄历八月十四)八点,广水市公安局政委人员聂明强指挥国保大队、永阳派出所警察陈建林、刘学俭等八人闯到陈全龙的单位,将他铐上手铐,从办公室抬下楼塞进警车,绑架到永阳派出所。同时对陈全龙家非法搜查,翻箱倒柜,搞的陈全龙的家一片狼藉。将他老母亲吓晕倒地。直到当晚上十点多,警察查无实据,才放陈全龙回去,但向他单位勒索三千元。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八点,广水市地税局汤波、副局长夏齐松、监察科长罗国刚、工会主席方永前,以“下乡工作”为借口,将陈全龙骗到应广公路边的加油站内,再由广水市“610”人员曹超群、周伯明、应山公安分局付世海等共四人,将陈全龙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最后,陈全龙被迫害致高血压140/200才罢休。因陈全龙拒绝“转化”,“610”以一纸手写便笺(无公文、无印鉴、无落款,无日期),令地税局撤掉陈全龙科长的职务。

二零零八年九月初一天上午,陈全龙在理发店理发时,给邻座的顾客讲四川地震与“三退”保平安的情况,遭人构陷,被应山公安分局三名警察绑架到西城派出所。当天下午由单位接回。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陈全龙和妻子李盛到吴店镇浆洗店发真相资料,遭人构陷,被吴店派出所警察、广水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逮捕。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陈全龙遭广水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沙洋监狱迫害。他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结束冤狱。

出狱后,陈全龙工作没了,养老金也没了。五十多岁的他四处打工,虽然生活艰难,但他也没有忘记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人的责任。

二零二二年七月,陈全龙在应山东岳体育广场,应一高中生的强烈要求,把自己在家学习的一本《转法轮》送给了他;另一次,陈全龙在应山滨河公园跟一人讲真善忍、善恶有报的家常,被其手机摄像及恶告。

二零二二年七月,广水市公安局两国保人员带三个警察和社区一人,以口头传唤名义,对陈全龙打工住所进行搜查;同时胁迫陈全龙到其税务局住宅进行搜查:在住宅中搜走八本书籍,在打工住所搜走两本书籍,这些书籍都是教人修炼做好人的书籍,但却被公、检、法污名“×教”书籍。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广水市公安局对陈全龙实施监视居住。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广水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将陈全龙构陷到广水市法院。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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